随着手机的日益普及,学生使用手机对学校管理和学生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影响。教育部办公厅规定:原则上学生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为了方便学生在校与家长沟通,现公布学校公用

1.教学楼三楼广播室

2.门口传达室

济南古城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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