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广大群众更加直观、便捷地了解妥善处理昭阳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相关政策和受理程序等,“对号入座”地研究解决自己不动产登记办理涉及的实际问题,现就《昭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妥善处理昭阳城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暂行)》(昭区政规〔〕1号)作如下解答:

01

哪些属于昭阳城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答:年12月31日前,昭阳城区范围内因城市改造建设、征地拆迁等实施的统规自建、划地自建居民自建房、安置房,集资建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以及现已入住但逾期未完成竣工验收办证的商品房,因各种原因造成相关权利人未办理不动产登记证的,属于昭阳城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在此时间之后形成的不动产登记问题,以及别墅和小产权房不属于遗留问题处置范围。

属于《昭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妥善处理昭阳城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暂行)》处理范围但未明确处理办法的问题,按照“一案一议”的原则研究处理。

02

年12月31日这一时间节点如何确定?

答:时间节点是根据《中共昭通市委办公室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集中处理全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昭办发〔〕5号)确定的。

03

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遵循哪些原则?

答:一是先易后难、分步实施原则。根据摸底调查情况,优先解决“来源合法、要件齐全、权属清晰”的不动产核实登记,分阶段、分步骤稳步推进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二是依法依规、实事求是优先原则。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前提下,充分考虑历史、现状和政策法规逐步完善的实际,依法保护各方权益,因“房”施策,稳妥处理不动产登记中的各类历史遗留问题。三是办证与责任追究相分离原则。合理区分开发建设单位与购房人责任,积极稳妥解决房屋所有权人办证问题,依法依规督促开发单位承担责任、履行义务,对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四是公开公平、合理合规原则。牢固树立让利于民、服务于民的工作理念,对人民群众合理合法的诉求,简化办证程序和要件,针对不同情况,分类处置,确保处置工作稳妥高效推进。

04

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到哪里申请办理?

答:昭阳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申请办理地点:昭阳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一楼大厅;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huananbaoz.com/yggc/5640.html